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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色财气君莫沾-第11集

  亲爱的听众朋友大家好,今天想要和您分享的文章题目是:酒色财气君莫沾。

  

  我们继续学习《朱子治家格言》中的经文:“莫贪意外之财,莫饮过量之酒。”不贪图不属于自己的意外之财,饮酒不要过量。

  我们看到“财”,人一生不可能不积累财富,因为有了财富,自己和家庭的生活所需才有着落。但“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”,自己努力是一方面,在哪个行业赚钱是“缘”,“因”是财布施,得财富是“果”,人懂得积功累德,他就有财富的真因。

  很多人也努力赚钱,但赚到的非常有限,是因为他命中没有种下财富的因。种广结善缘的因,才能遇到好缘,遇到人生的贵人。所以,凡事都不离因、缘、果这个自然法则。

  人要怎么做才能拥有财富?春秋时期的范蠡,给我们作出了最好的证明。越王勾践复国最大的功臣就是范蠡,他很会识人,了解勾践是一个可以共患难,不可以同富贵的人,就辞官带着家人离开,隐姓埋名做生意去了。

  范蠡做生意不久就发财了,他把赚到的钱都布施掉,又从小生意做起。又发财,又布施,历史中记载他“三聚财,三散财”,所以后人封他为财神,因为他明白创造财富的真因,就是财布施得财富。

  《论语》说:“君子不器”,范蠡可以做大臣,也可以做成功的商人。君子只要学到了做人做事的原理原则,他对社会产生的作用是不被局限的,无论他是什么角色,从事哪个行业,都能做的非常出色。

  我们明白了这个道理,就不要做守财奴,因为积财丧道,有伤自己的道义和福分。经典中说,“财为五家共有”,水、火、小偷、贪官污吏和不肖子孙,这些因素都会让我们的财富减损。所以吝啬之人,容易生败家子。

  老祖宗告诉我们,财是通货,要像水一样流动,“有水斯有财”。水不流动就会发臭,所以赚钱靠机会,花钱靠智慧。合理用财,就能给自己和后代子孙积厚福。

  《易经》乾卦提到,“利者,义之和也。利物,足以和义”。义跟利是分不开的,假如这个利是不义的,就叫刀头舐蜜。所以不要只看眼前的小利而急功近利,忽略了对下一代的教育。“义”是恰当、合宜的意思,一定是做法得当,才能真正得到利。什么是真正的利?“利”是从利益万物而来的,合于道义的,才是真正的利。

  人如果违背道义,就会给自己和子孙后代招祸,《太上感应篇》说:“取非义之财者,譬如漏脯救饥,鸩酒止渴”。“取非义之财”就是这里讲的“意外之财”,“脯”是猪肉,“漏脯”就是把猪肉放在屋檐下,水滴在肉上面泡隔夜,它就变成了剧毒。“鸩”是一种有毒的鸟类,它的羽毛泡在酒里有剧毒。

  古人的这些比喻是想让我们觉醒,贪非义之财的人,就像吃漏脯充饥,喝鸩酒止渴,即使吃饱喝足了,迟早也会毒发身亡。

  还有,贪会招祸,“贪”字和“贫”字的写法很接近,这是告诉我们,人只要起了贪念,慢慢就贫穷了;不贪,福报才能现前。

  “杨震四知”的故事就是如此。杨震是东汉名臣,他曾经提拔过一个叫王密的人,有一次王密刚好经过杨震当官的地方,为了对杨震表示答谢,王密趁夜拿上十斤黄金要送给杨震。

  结果杨震说:“我了解你,你怎么不了解我呢?”

  王密说:“现在是晚上,没有人看到。”

  杨震说:“天知、神知、你知、我知,怎么会没有人知道呢?”于是王密带上金子羞愧的离开了。所以杨家的堂号叫“四知堂”,杨震不贪财,不受贿,后世子孙的福报就大,四代人都是皇帝的老师。杨震的儿子秉、孙子赐、曾孙彪都做到了三公的位置。

  杨震的故事启发我们,命运和福报都掌握在自己手上,不应该活在贪求和无畏的担心中。有真德行、真智慧的人,不仅能掌握好自己的命运,还能掌握好后代子孙的命运。

  再讲到“莫饮过量之酒”。“莫”字意在劝我们这件事不可以做,我们学习圣教,要有智慧判断是非、善恶、利害。亲近对自己有利的;避开对自己有害的,这是知好歹,知利害。

  假如饮酒没有节制,人就不理智了,会伤害自己的身体,有很多疾病都是因为饮酒过量而诱发出来的。喝醉酒、说错话,丑态百出,可能一生的名节就毁掉了;有的人不胜酒力,醉倒在路边,尤其在天气非常寒冷的时候,很多人因此丧命,家人也抱憾终身;还有酒驾,不只伤害了自己,还危及了他人的生命安全。

  除了自己不要饮酒过度,也要劝别人有节度,最好不喝。大家聚会,绝对不能让开车的人喝酒,这是我们的本分、责任。也要教育晚辈“年方少,勿饮酒,饮酒醉,最为丑”,让他从小养成好习惯。

  在《大智度论》中,列出了三十二条饮酒可能造成的过失,我们一起来学习。

  一,“心无节限”。掌控不了自己的行为;二,“财物虚竭”。很多喝酒的人最后穷困潦倒,不努力工作,最后就没有立锥之地;三,“众病之门”。喝酒伤肝,惹来一身病;四,“斗诤之本”。喝醉了不理智,与人发生冲突;五,“裸露无耻”。裸露身体,没有羞耻心;六,“傞舞骂咒,人所憎恶”。喝醉了手舞足蹈,骂邻座的人,惹人讨厌;七,“应所得物而不得”。该得到的福报得不到;八,“已所得物而散失”。常常遗失财物;九,“伏匿之事,尽向人说”。说朋友的隐私,可能多年的交情就断了;十,“醉中多失,醒已惭愧、忧愁”。醉酒失态,醒来后感到非常惭愧。十一,“身力转少”。身体素质愈来愈差;十二,“面色变换”。脸色愈来愈差;十三,“心智迷惑”。没有理智;十四,“智慧蒙蔽”;十五,“不知敬父母”。忤逆父母;十六,“不知敬鬼神”。醉酒后胡言乱语,触怒鬼神。十七,“不知畏人言”。不知敬畏圣人的教诲;十八,“不知畏王法”。不敬畏国法;十九,“朋党酗虐”。一群损友胡闹酗酒;二十,“疏远贤善”。疏远善良贤德的人。二十一,“无惭愧”。没有惭愧心;二十二,“易暴怒”。脾气大;二十三,“不守六情”。控制不好喜、怒、哀、乐、爱、恶这六种情绪;二十四,“纵色放逸”。放纵色欲,不懂节制;二十五,“贵重亲属及诸知识所共摒弃”。贵人、善知识,慢慢离我们而去;二十六,做事不小心,狂妄不避讳;二十七,“种种事业,废不成办”。事业都荒废了;二十八,“犯名教罪”。触犯圣教;二十九,“弃舍善法”。不愿遵循善法;三十,“远离涅槃”。远离解脱之道,不会有成就;三十一,“种狂痴因缘”。种下了愚痴疯狂的因;三十二,“身坏命终,堕于恶道”,不能善终。

  从以上列举的种种过失中,我们要有所醒悟,最好能不饮酒。教育中尤其强调防微杜渐,《学记》中说:“禁于未发之谓豫”,这是讲预防法。让孩子不贪财,懂得饮酒的害处,他才不会误入人生的陷阱,一生受益。

  

  好了,今天就和您分享到这里,我们下期再会。

  

  ——整理自蔡老师《朱子治家格言》学习分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