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法界】(科註第582頁最後1行)
節錄自《佛學大辭典》
梵名達磨駄都,此云法界。又曰法性,亦曰實相。法界之義有多種,以二義釋之:一就事,一約理。
一、就事而言:法者諸法也,界者分界也。諸法各有自體,而分界不同,故名法界。然則法界者,法之一一名為法界,總該萬有亦謂之一法界。是為華嚴家所判四種法界中之事法界,台家約於俗諦釋十法界之時即此義也。又「界」者,邊際之義,法者極法之邊際之言,言廣大深遠無過於此之語。如言法界萬靈,周遍法界等也。
二、約理而言,法相華嚴之釋意,指真如之理性而謂之法界。或謂之真如法性,實相,實際。其體一也。界者因之義,依之而生諸聖道,故名法界。又界者性之義,是為諸法所依之性故。又諸法同一性,故名法界。是四種法界中理法界之義也。嚴家台家更指一一之法,法爾圓融,具足一切諸法,謂之法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