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親因緣】
(科註第1054頁第7行)
《佛光大辭典》:即四緣中第一之「因緣」,為能生起有為諸法之直接、親密之原因。於唯識宗稱為親因緣,意謂能親生自果,辨生自體之因緣種子性。以法本無自性,乃依他之親因緣法而生起,即種子生現行,現行熏種子,三法同時而互為因果,此為大乘緣起之實義。〔成唯識論卷七〕
《佛學常見辭匯》「四緣」條:
因緣、等無間緣、所緣緣、增上緣。
一、因緣是種子與現行,相薰習義,為生果的原因;
二、等無間緣是前念與後念,必須次第相續而起,體用齊等,而無間斷;
三、所緣緣之上緣字是攀緣之義,心識為能緣,境界為所緣,心心所法,仗境方生,即見相二分,俱起為緣;
四、增上緣是謂於此法,增強其力用,使其得生。
在這四緣中,色法的生起但須因緣及增上緣,心法的生起,則須四緣具足。